长江禁渔十年,居然还能吃到长江江鲜?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在执法中发现,一些饭店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噱头,吸引、诱骗消费者高额消费,其实他们用的食材都是养殖的。
今年5月19日,虹口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至酒店(虹口区四平路59号)检查时发现,其四楼中餐厅(彩悦轩)菜单中有“响油野生鳝丝”“黑蒜家烧长江鳗”等菜品,而且当事人2020年1月1日至检查当日的分项营业报表中显示有“响油野生鳝丝”和“黑蒜家烧长江鳗”的销售记录。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响油野生鳝丝”和“黑蒜家烧长江鳗”原料均由上海景峰贸易有限公司供应,是养殖的鳝鱼(非野生)和普通河鳗。
当事人从2018年开始在该中餐厅使用的菜单中展示“响油野生鳝丝”和“黑蒜家烧长江鳗”菜品,并且一直以“响油野生鳝丝”和“黑蒜家烧长江鳗”的菜名与用餐消费者结算。
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作为食品经营者,有能力了解食品原材料的真实状况,却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从而将养殖的鳝鱼和普通河鳗分别用于制作“响油野生鳝丝”和“黑蒜家烧长江鳗”,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今年7月28日,上海三至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至酒店因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被虹口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无独有偶。今年7月28日,闵行区吴中路上的桂酒椒麻餐厅(店招为“客悦庭·湘语花园”)也因为存在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虚假商业宣传行为,被闵行区市场监管局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去年9月28日,有网络监测线索反映当事人在饿了么平台销售“洞庭刁子鱼”。10月9日,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查见菜单中有“洞庭刁子鱼”,每份68元,并查见原料“刁子鱼”。但根据索证索票,当事人从上海食膳美实业有限公司采购的“刁子鱼”是湖州欣诚水产有限公司养殖的“大白刁”,并非洞庭湖捕捞。当事人自2020年9月1日起制售上述“洞庭刁子鱼”,至案发,共制售79份。
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2020年7月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8.5万个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173.3万个次,立案查处187起。(记者 陈玺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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