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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市场均衡器作用 让量化交易的价值最大化
2021-11-10 18:01:57 来源:城市金融报 编辑:

对于属于中性策略工具的量化交易,市场其实无需过于担忧,更无需妖魔化。通过定性和定量式科技监管,让量化交易对市场的影响更“可量化”、可预期,更好发挥其市场均衡器的作用,这才是量化交易的价值最大化,也是监管的初衷和目标。

近日,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分别向部分量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券商下发通知,要求其开展量化交易数据信息报送工作,量化私募需在11月15日前完成首期信息报送,券商的首次报送则需在11月5日完成。

作为近年来在A股市场快速兴起的新型交易方式,量化交易一直是“人红是非多”。曾有观点认为“量化交易在两市成交额中占比约一半”,而量化基金曾经的整体高收益率也成为其薅羊毛的佐证。但是,更多权威数据指向量化交易真实占比约为两成,同时,10月份以及近年来无数次量化基金集体大幅回撤,也证明其并非“永远的神”。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9月初提出,“在成熟市场,量化交易、高频交易比较普遍,在增强市场流动性、提升定价效率的同时,也容易引发交易趋同、波动加剧、有违市场公平等问题。最近几年,中国市场的量化交易发展较快。交易所对入市资金结构和新型交易工具怎么看?希望大家做些思考。”

据笔者跟业界交流,目前对于量化交易的监管,事前以产品发行和交易接入的资质审核为主;事中则以定性为主,简单来说,可以量化交易但不能高频。具体而言,监管部门会要求量化机构为风控指标设定合理的阈值,而且,如果监测中发现交易单元有高频化交易倾向,会发出风险警告。事实上,高频的刷单式交易,可能对交易后台系统和市场产生扰动甚至一定冲击,因此无论是否成熟市场,都不会放任高频交易。而且,新证券法也关注了程序化交易——“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成或者下达交易指令进行程序化交易的,应当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不得影响证券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但客观来看,目前A股市场对于量化交易的定量监管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缺位,这是因为出台有效的监管规则前必须先实现基础数据积累。就A股市场而言,由于量化交易发展非常迅速,监管数据很难达到实时跟进。就这个意义而言,两大协会此番要求机构报送相关量化交易数据,能够在提示风险的同时,协助交易所完成数据穿透和闭环。

这是因为,一方面,2018年出台的资管新规明确,“因算法同质化、编程设计错误、对数据利用深度不够等人工智能算法模型缺陷或者系统异常,导致羊群效应、影响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金融机构应当及时采取人工干预措施,强制调整或者终止人工智能业务”。也就是说,机构是量化交易安全性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求其复盘并报送月度数据,是在压实机构的主体责任;另一方面,从报送要求来看,量化主策略及辅策略、基金规模、总资产、净值、回撤、日均股票投资情况等指标,可以与交易所的监管数据交叉验证并形成数据闭环,为进一步的定量监管夯实数据基础。

对于属于中性策略工具的量化交易,市场其实无需过于担忧,更无需妖魔化。通过定性和定量式科技监管,让量化交易对市场的影响更“可量化”、可预期,更好发挥其市场均衡器的作用,这才是量化交易的价值最大化,也是监管的初衷和目标。(张 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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